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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重点任务!省应急厅印发通知做好2022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 2024-01-15 06:52:39 |   作者: 企业宣传片

  原标题:八项重点任务!省应急厅印发通知做好2022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近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云南省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将持续加大淘汰关闭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矿山,在前期关闭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淘汰关闭非煤矿山200座。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严格监管执法为手段,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着力提升监管能力,着力控制重大风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生产矿山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创建;三是强化基层基本的建设,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四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家会诊;五是持续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方面推进达到闭库条件的尾矿库闭销号;六是严格精准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七是扎实抓好重要节假日、冬奥、汛期、全国全省两会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矿监局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非煤矿山监管部门要拓展深化习重要训词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慢慢地加强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作为毕生追求,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非煤矿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强化纪律执行,强化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员队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扛牢责任筑牢防线,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律挂牌督办。推动各级建立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按照“放管服”要求,完善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做到权责明晰。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和分级属地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做督导检查,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监管范围,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原则,明确每一座矿山监管主体,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核心,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操作员工享有权利义务对等、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追溯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创建,初步建成以风险分级管控为核心的分级监督管理体系。企业层面,所有生产矿山通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创建,逐一辨识本企业各岗位和作业区域风险等级,全面建成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健全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的方法,编制完善风险分布四色图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数据库,并在企业办公和生活区、生产作业现场主要入口设置风险公告栏,向全体从业人员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实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告知,重大风险有效管控。

  地下矿山在人员作业场所悬挂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标识牌的基础上,还应按照采矿、提升、运输、压气、通风、供水、排水、充填等八大系统构成要素及警示(疏散)标识标志进行风险辨识、分析风险等级,分别制作全矿、各系统及作业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实现安全风险点的实时、动态、全覆盖、全要素管控,落实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坠罐跑车、透水和塌陷等事故措施。

  露天矿山在岗位和人员作业区域辨识的基础上,还应按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按设计分台阶(层)开采与排土、高陡边坡监测、爆破等要素进行风险辨识、分析风险等级,制作全矿、露天台阶与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尾矿库企业应针对防排(泄)洪涵洞(隧道)淤堵(坍塌)、防溃坝、防漫顶、防超能力排尾、防应急道路不畅等因素进行风险辨识,制定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坝移观测、放矿、干滩长度、安全超高、防排(泄)洪系统、旁边的环境等内容的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

  选矿厂应按照工艺和流程,逐一对原料堆场、破碎、筛分、磨矿、选矿、尾矿等环节进行风险辨识,划分风险等级,在人员作业场所悬挂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标识牌,制作全厂及各作业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

  监管层面,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逐矿分析辖区内每一座非煤矿山的风险等级,并依据风险等级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四色图。州(市)在综合分析县(市、区)非煤矿山风险等级的基础上,确定州(市)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四色图,制定当地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省级通过比对分析全省16个州(市)非煤矿山隐患级别,确定全省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四色图,实现全省非煤矿山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做到有的放矢,有效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坚决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从根本上防控风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省应急厅将对正在推进的9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设计审查不规范、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省应急厅将结合安全检查重点抽查各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情况,推动提高审批质量,严防“先天不足”问题重复出现。

  推动各地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持续加大淘汰关闭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矿山,在前期关闭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淘汰关闭非煤矿山200座。积极探索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处置结果回复制度,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回复处置结果。

  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非煤矿山监管新模式,所有生产矿山建成信息化监控系统,并实现与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联网。依照国家矿监局要求,全面完成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所有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接入应急管理部门高危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在15个省级非煤矿山重点县开展长期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电子封条”试点建设,实现省、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增强非煤矿山监测预警能力。

  强化矿山“五化”建设力度,大型矿山力争年底前建成“五化矿山”。持续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地下矿山推广使用撬毛台车、天井钻机、采空区探测仪等先进的技术和装备;露天矿山推广使用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非电引爆系统等技术和装备;推动建立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坚决防止发生采空区塌陷引发的灾害和事故。加强对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应严格执行原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要求,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质量,严防复工复产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严防带病复产复工。凡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和建设。

  加大尾矿库关闭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风险。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对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和停用时间超过3年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督促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提前开展闭库前期工作。各州(市)必须严格按照尾矿库保留和关闭“两个清单”,全面完成尾矿库闭库任务,确保2022年全省尾矿库总数控制在400座以内。

  全面压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和监管责任,所有“头顶库”和在运行尾矿库全部完成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接入国家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一库一策”。配合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要求,协调各级发展改革委(推长办)安排专项资金对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

  一是高度重视春节、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加强春节冬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完善防汛安全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度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前分析研判极端气象会造成的危害,强化防汛救灾安全意识,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做到责任到位、责任明确。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措施,强化巡查检查,严格执行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有效防范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抓实抓细党的二十大期间各项防范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汛期组织并且开展以州(市)为单位的交叉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防重大事故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情况、采掘施工公司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淘汰关闭落后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矿山企业整改等工作情况。

  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地下矿山重点检查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是否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是否落实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措施;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采场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维护保养是不是到位,排水是否畅通;尾矿库重点检查对防排洪系统是不是满足设计的防排洪能力,排洪构筑物要不要进行全面检测。

  汛前是否采取降低库内水位,增大调洪库容措施;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进行采气、钻井等野外作业时,要严格落实防山洪、防泥石流和防雷击等措施。基层监管层面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和精准规范执法等工作情况。通过交叉检查,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确保基层一线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监管检查水平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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